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2 |
绵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 年8月17 日―2― 绵阳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 为减少和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电气 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安委〔2017〕8 号),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 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 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系统治理社会单位电气 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 (2017―2020) 综合治理, 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 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安全用电 意识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市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 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市、县级政 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市政府安委会成立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以下简 称 协调小组 ),负责研究解决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了解掌握 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集中调度各方资源,组织开展联合 ―3― 执法和督查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 常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或协调小组,定期分析 研判,切实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 我市
2017 年至
2020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综 合督查检查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 年8月开始至
2020 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 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 积极参与.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 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 年9月至
2017 年10 月).组织 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 施工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开展自查,排查电器产品及 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 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1月至
2020 年4月).组成 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 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 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 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对文物古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电 气火灾专项整治,确保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 ―4― 符合《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等相关要求,切实提高自身火灾 防范能力.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 年10 月至
2020 年4月).健全 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 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 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 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巩 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