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02 |
) 中华民国九十六?九月十四日(96)南寿研字第209号函备查中华民国一百零四?二月十六日(104)南寿研字第021号函修订中华民国一百零七?九月十日依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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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月7日金管保寿字 第10704158370号函修正保险公司免费申诉
电话:0800-020-060 传真:412-8886 电子信箱〈E-mail〉 : [email protected] 第一条保险契约的构成 本保险单条款、附著之要保书、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本保险契约(以下简称本契约)的构 成部分. 本契约的解释,应探求契约当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如有疑义时,以作有利於 被保险人的解释为原则. 第二条名词定义 本契约所用名词定义如下:
一、基本保额:系指本契约所载明之投保金额.要保人在本契约有效期间内,得申请增加或减 少基本保额.惟增加基本保额,需经本公司同意;
减少后之基本保额,不得低於本保险最 低承保金额.如该基本保额有所变更时,以变更后之基本保额为准.
二、净危险保额:系指基本保额.
三、保险金额:系指本公司於被保险人身故或完全失能所给付之金额.该金额以净危险保额与 保单帐户价值两者之总和给付,其中,保单帐户价值系以附表二所示资产评价日之投资标 的单位净值计算所得的保单帐户价值计算.
四、目标保险费:系指本契约所载明之定期缴付保险费,该保险费系依颈6疃┒,用以 提供被保险人身故、完全失能保障及投资需求. 目标保险费变更时,则以变更后之金额为准.
五、保费费用:系指因本契约签订及运作所产生并自目标保险费中扣除之相关费用,包含核 保、发单、销售、服务及其他必要费用.保费费用之金额为要保人缴付之目标保险费乘以 附表一相关费用一览表中「保费费用表」所列之百分率所得之数额.
六、保单管理费:系指为维持本契约每月管理所产生且自保单帐户价值中扣除之费用,并依第 十一条约定时点扣除,其费用额度如附表一.
七、保险成本:系指提供被保险人本契约身故、完全失能保障所需的成本(标准体之费率表如 附表五).由本公司每月根┝⒈酒踉际北槐O杖说男员稹⑻蹇觥⒖劭畹笔敝O?龄 及净危险保额计算,并依第十一条约定时点扣除.
八、转换费用:系指要保人依第十五条约定为投资标的之转换时,本公司所收取之费用,其费 用额度如附表一.
九、保险?龄:系指按投保时被保险人以足岁计算之?龄,但未满一岁的零数超过六个月者加 算一岁,以后每经过一个保险单?度加算一岁.
十、首次投资配置金额:系指依下列顺序计算之金额:
(一)要保人所交付之第一期目标保险费扣除保费费用后之余额;
(二)加上要保人於首次投资配置日前,再缴交之目标保险费扣除保费费用后之余额;
(三)加上按前二目之每日净额,依三家银行每月之第一个营业日牌告活期存款平均利 南山人寿富利一生变额寿险_AWM3RP 第2页,共20 页率,逐日以日单利计算至首次投资配置日之前一日止之利息.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