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02 |
月缴或季缴者,则不另为通知. 约定以金融机构转帐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后的分期目标保险费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 项约定受领目标保险费时,应通知要保人交付目标保险费. 第二期以后目标保险费扣除保费费用后,其余额以附表二所示资产评价日之投资标的单位净值 为准,依第十三条之约定配置於各投资标的;
但於首次投资配置日前,该第二期以后目标保险 费扣除保费费用后之余额依第二条第十款约定纳入首次投资配置金额计算. 本契约自契约生效日起,若本契约项下之保单帐户价值扣除保险单借款本息后之余额不足以支 付当月保险成本及保单管理费时,本公司按日数比例扣除至保单帐户价值为零,本公司应於前 述保单帐户价值为零之当日催告要保人交付目标保险费,自催告到达翌日起三十日内为宽限期 间. 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者,本契约自宽限期间终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 故时,本公司应负保险责任,要保人并应按日数比例支付宽限期间内保险成本及保单管理费. 南山人寿富利一生变额寿险_AWM3RP 第3页,共20 页 停效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第七条本契约效力的恢复 本契约停止效力后,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内,申请复效.但保险期间届满后不得申请复 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前项复效申请,并经要保人清偿宽限期间欠缴之保险成 本及保单管理费,并另外缴交原应按期缴纳至少一期之目标保险费后,自翌日上午零时起,开 始恢复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后提出第一项之复效申请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复效申请送 达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内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险人之可保证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内交齐本公司 要求提供之可保证明者,本公司得退回该次复效之申请. 被保险人之危险程度有重大变更已达拒绝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绝其复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项约定期限内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证明,或於收齐可保证明后十五日内不为拒 绝者,视为同意复效,并经要保人清偿及缴交第二项约定之各项金额后,自翌日上午零时起, 开始恢复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项提出申请复效者,除有同项后段或第四项之情形外,於交齐可保证明,并清偿 及缴交第二项约定之各项金额后,自翌日上午零时起,开始恢复其效力. 第二项、第五项及第六项缴交之目标保险费扣除保费费用后之余额,本公司依附表二所示资产 评价日之投资标的单位净值及第十三条之约定配置於各投资标的. 本契约因第三十三条约定停止效力而申请复效者,除复效程序依前七项约定办理外,如有第三 十三条第二项所约定保单帐户价值不足扣抵保险单借款本息时,不足扣抵部分应一并清偿之. 本契约效力恢复时,本公司按日数比例收取当期未经过期间之保险成本及保单管理费,以后仍 依约定扣除保险成本及保单管理费. 第一项约定期限届满时,本契约效力即行终止. 第八条告知义务与本契约的解除 要保人在订立本契约时,对於本公司要保书书面询问的告知事项应邓得,如有为隐匿或遗 漏不为说明,或为不实的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本公司对於危险的估计者,本公司得解除契 约,且得不退还已扣缴之保费费用、保险成本及保单管理费,其保险事故发生后亦同.但危险 的发生未基於其说明或未说明的事实时,不在此限. 要保人在增加基本保额时,对於本公司书面(或电子申请文件)询问的告知事项应邓得, 如有为隐匿或遗漏不为说明,或为不实的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本公司对於危险的估计者,本 公司得解除该加保部分之契约,且得不退还已扣缴之保费费用、保险成本及保单管理费,其保 险事故发生后亦同.但危险的发生未基於其说明或未说明的事实时,不在此限. 前二项解除契约权,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后,经过一个月不行使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