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03 |
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采油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建设除应遵守本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国 家基本建设程序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划的规定. 5.1.2 油田企业应积极采用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削减污染负荷. 5.1.3 洗井、 井下作业等生产、 作业过程产生的废液及稠油注汽锅炉等配套设备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到具 有防渗措施的设施内,经初步处理后运至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 5.1.4 应加强采油井、油气集输与处理设施的检测与维护,防止油水泄漏.应建立应对生产突发事件的 废水收集系统,事故性泄漏污水应收集后运至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 5.1.5 采油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应优先选用处理效率高、能耗低、投资省的处理工艺,并应保证采油废水 处理设施稳定、可靠运行,且易于操作和维护. 5.1.6 采油废水处理工程在建设和运行中, 应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恶臭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1.7 采油废水处理厂(站)的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建筑物内部噪声源的控制应符合 GBJ
8 5 中的有关规定. 5.1.8 采油废水处理厂 (站) 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废水总排放口应按照 《污 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5.2 建设规模 5.2.1 采油废水处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