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0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于徐汇区华泾镇景联路附近,东临黄浦江,西 至待建空地,南至上海城建物资公司,北至在建工地.拟建设
1 条自动化建筑垃圾分拣线,预计处理规模
28 万吨/年,分选出来 的再生骨料约 19.6 万吨/年,外运用于制作再生砖、回填材料、 路基材料、填海材料等,分选出来的金属、塑料、木材等可利用 部分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不可利用的残渣进入老港综合固 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项目占地面积
16031 平方米, 建筑面积
6389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2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0 万元.
(二)建设单位委托上海环科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 项目《报告表》 .
二、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意见与建议,从环保角度 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 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项目内雨、污水分流,各类废水分质分流.车间应设置 排水沟槽,车辆冲洗应在洗车台进行,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车 辆冲洗废水收集汇入污水处理设施,经"隔油+三级沉淀"处理后 回用于洗车,多次循环使用后经"隔油+三级沉淀"处理,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的水污染物 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规定的三级标准 排放限值要求.厂区纳管口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口.
2、应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类粉尘收集、处理措施. 其中,装卸料一般应在封闭厂房卸料区进行,设置隔音防尘罩、 干雾抑尘装置控制扬尘和物料含水率, 破碎机经理拗口上方设置 废气收集装置,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1#)处理后,通过 排气筒高空排放;
建筑垃圾进厂量较大、设备检修期时,可将建 筑垃圾暂存于厂房北侧封闭式缓冲料仓或库房内, 通过高压水泡 减少装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建筑垃圾处理线应为封闭线,破 碎机、筛分机、风选机、造粒机、包装机及输送皮带上方均应设 置集气装置,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2#~6#)处理后,通过 排气筒高空排放;
骨料堆放间、轻物质和残渣暂存间设置抽尘装 置,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7#)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 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
15 米,并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 台,排放的颗粒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内一台应急柴油发 电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达到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 值及测量方法》 (GB36886-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且不得 有明显可见黑烟排放.
3、应按《报告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 排放,厂界处颗粒物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规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隔声、减振 措施,确保项目东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4 类排放限值要求,南、西、北侧厂界 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