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03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或规定的附件不齐全 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自治区成立

2019 年广西职业教 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自治区教育 厅厅长唐咸仅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黄雄彪、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学军担任,成员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校 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成果评定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 ―5― 定条件、推荐限额开展评定推荐工作,增强评定推荐工作的透明 度.在成果等次评定推荐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评定推荐工作纪 律,杜绝违纪现象发生.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一 经核实,取消评定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三)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 校(不含技工学校) 、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有关 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 心(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

175 号南宁师范大学文星楼

810 室, 邮编:530001) ,联系人及

电话:黄宗莲,0771―

3908851、 13977175066;

彭薇,0771―

3102913、15677167933.各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直各技工学校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技工 教研室(地址:南宁市葛村路

5 号广西社保大厦

706 室,邮编: 530023) , 联系人及

电话: 陶聆之, 0771―

5677981、 18577825671.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9 年7月31 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系人及

电话:自治区教育厅,廖造壮,0771―5815173;

自治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陶聆之,0771―5677981. 附件:1.2019 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 限额表 2.2019 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条件及程序 ―7― 附件

1

一、设区市 序号 设区市名称 普通中职限额 技工学校限额 总限额

1 南宁市

32 5

37 2 柳州市

16 3

19 3 桂林市

14 4

18 4 梧州市

21 1

22 5 北海市

10 0

10 6 防城港市

3 0

3 7 钦州市

15 1

16 8 贵港市

12 0

12 9 玉林市

19 3

22 10 百色市

15 1

16 11 贺州市

8 2

10 12 河池市

11 1

12 13 来宾市

9 1

10 14 崇左市

5 1

6

二、有关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序号 学校(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15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2 16 广西教育学院

2 17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 ―8― 序号 学校(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18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3 19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2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21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7 2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8 23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8 24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7 25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7 26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27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5 28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 29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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