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03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或规定的附件不齐全 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自治区成立
2019 年广西职业教 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自治区教育 厅厅长唐咸仅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黄雄彪、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学军担任,成员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校 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成果评定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 ―5― 定条件、推荐限额开展评定推荐工作,增强评定推荐工作的透明 度.在成果等次评定推荐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评定推荐工作纪 律,杜绝违纪现象发生.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一 经核实,取消评定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三)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 校(不含技工学校) 、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各有关 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 心(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
175 号南宁师范大学文星楼
810 室, 邮编:530001) ,联系人及
电话:黄宗莲,0771―
3908851、 13977175066;
彭薇,0771―
3102913、15677167933.各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直各技工学校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技工 教研室(地址:南宁市葛村路
5 号广西社保大厦
706 室,邮编: 530023) , 联系人及
电话: 陶聆之, 0771―
5677981、 18577825671.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9 年7月31 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系人及
电话:自治区教育厅,廖造壮,0771―5815173;
自治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陶聆之,0771―5677981. 附件:1.2019 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推荐 限额表 2.2019 年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条件及程序 ―7― 附件
1
一、设区市 序号 设区市名称 普通中职限额 技工学校限额 总限额
1 南宁市
32 5
37 2 柳州市
16 3
19 3 桂林市
14 4
18 4 梧州市
21 1
22 5 北海市
10 0
10 6 防城港市
3 0
3 7 钦州市
15 1
16 8 贵港市
12 0
12 9 玉林市
19 3
22 10 百色市
15 1
16 11 贺州市
8 2
10 12 河池市
11 1
12 13 来宾市
9 1
10 14 崇左市
5 1
6
二、有关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序号 学校(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15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2 16 广西教育学院
2 17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 ―8― 序号 学校(单位)名称 推荐限额
18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3 19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2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21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7 2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8 23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8 24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7 25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7 26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27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5 28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 29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