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3 |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 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 范设置排污口,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七)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 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 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 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
982 吨/年、1199 吨/年以内.具体总量控制指标由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核拨.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 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 年8月15 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卫生计生委、统计局,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技术中心,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 年8月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