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3 |
4.2 踏勘结束后踏勘人员持上述所需证明材料至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 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
1 幢1/702 号房之
三、705)确认并盖章 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12 月30 日起至
2019 年1月8日期间(每天9:00 至11:30,14:30 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
1 幢1/702 号房之
三、705)购买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 U 盘).购 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携带原 件校对)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 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 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南澳大桥管理大楼环境整治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HNCD-2018120701
5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 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④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 7.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8.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11.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 时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广东省外施工 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取 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 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 平台 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提供项 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