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3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 南澳大桥管理大楼环境整治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HNCD-2018120701
9 时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 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 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广东省 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