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03

1 ―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农财〔2017〕22 号 关于印发

2017 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 与推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农委(农业局、农林局、林牧业局) 、财政局, 省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17 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实施工作, 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省农委、省 财政厅研究制定了 《2017 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实施指 导意见》 (见附件,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指导意见》 ) ,现印发给你 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省补资金分批下达,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 下: ―

2 ―

一、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管理.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配 合,各司其职,共同加强项目全程管理,对所审批实施方案的真 实性、 合规性负责. 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组织工作, 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完成所有工 作任务.

二、加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各地要根据相应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和《省级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财政支持内容和环节,严格 规范资金用途,切实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监管,严 防骗取、套取项目资金.12 个省重点帮扶县区要按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省重点帮扶县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 意见》 (苏政办发〔2016〕152 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工作,相关方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

三、加强项目绩效综合管理.各地要把绩效管理纳入项目管 理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全面促进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提 升.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根据《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 理规程》 (苏财绩〔2017〕1 号)规定,从源头加强项目绩效目标 编制工作,严格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确保绩效目标设立合理、可 实现、易考量.省级农业项目开展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要参照 省农委 《关于开展

2015 年省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工 作的通知》 (苏农计〔2015〕122 号)要求,确保程序合规、管理 到位、过程留痕.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并将其作为预算安排、 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

3 ―

四、加强项目资料及时报送.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于本通 知印发之日起

60 日内, 联合行文批复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报 省农委财务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各1份备案,同时发送电 子稿.涉及的省级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经省农委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审核并办理批复后,报省财政厅备案.省级农业三新工程实 施方案填报要求由省农委另行通知.2018 年3月底前,各地要分 实施方向撰写项目总结材料, 报省农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单位) , 同时发送电子稿.对不按时报送上述材料的情况,将作为省级农 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扣分事项,并相应扣减下年项目资 金计划.省农委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单位)联系方式、项目实施 方案格式和项目总结材料格式见江苏农业网通知公告栏. 联系方式:省农委财务处施瑾,025-86263713,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农业处 M王025-83633155. 附件:2017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7 年5月26 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6月2日印发 ―

4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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