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3 |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后,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8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 督,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 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 会决议,忠于职守、尽职履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能够遵循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情形.
(四)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关联交 易情况如下:公司于
2018 年4月19 日公告了《关于拟出售深圳市点嘀互联网络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盛元投资有限公司 拟将持有的深圳市点嘀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10%的股权全部出售给郭依勤.其中, 本次交易购买方郭依勤系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资产出售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任何 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 息传递流程,公司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