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3 |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刘淑莲、王巍、邓锋作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全部为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刘淑莲为会 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主要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1 次会议
2018 年2月2日
1、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
2017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资本市场反馈情况,并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审计.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软集团
2017 年度审计计划- 总体审计策略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2 次会议
2018 年3月29 日
1、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关于与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 程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3 次会议
2018 年4月26 日
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4 次会议
2018 年8月23 日
1、2018 年半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5 次会议
2018 年10 月29 日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业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相 关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在其审计中未发现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
2017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
2 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55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聘期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实 施,保证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存 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资本市 场反馈情况,并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同时认为不存在与公司财 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