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03 |
(一)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
5 年但未满
10 年的,给予一次 性入职奖补
3000 元;
(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
10 年且未获得前款入职奖补的, 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
8000 元;
已获得前款第
(一) 项入职奖补的申请人, 在申请前款第
(二) 项时,按照
5000 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第四章 补贴申请与办理 第十三条 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时符合学费补偿及入 职奖补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就学费补偿及入职奖补. -
8 - 第十四条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应在每年
3 月1日至
3 月15 日期间,通过其目前供职的养老机构向该机构所在县区民政部门 或第三方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养老机构应在每年
3 月20 日前, 将本机构养老从业人员提交的《淮南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学费补 偿申请表》和《淮南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奖补申请表》 (以 下统称 申请表 )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 构. 第十五条 县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应在每年
5 月10 日前,完成对当年学费补偿及入职奖补的审核工作. 县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 核,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审核通过的名单应在县区民政部门官 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县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应在 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后,于4月20 日前通过养老 机构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对本人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
4 月30 日前向养老 机构所属的市县级民政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 视为无异议. 第十六条 公示期内,养老机构或申请人可就评审结果向市 民政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市民政局在公示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 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通过县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 转达相关养老机构或申请人.市民政局作出的复核结果为最终评 -
9 - 审结果. 第十七条 市、县民政局根据最终评审通过的名单,核算当 年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资金,按规定和程序编入次年部门预算. 县区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在申请补贴次年的
9 月30 日前,将有关补贴资金拨付给工作人员所在的养老机构账户, 由其全额发给工作人员本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八条 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应在补贴资金发放后
10 个 工作日内,分别将发放名单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