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3 |
GUOCANG GROUP LIMITED 国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改名为DeTai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德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559) 涉及可能收购CNG加气站业务之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根鲜泄嬖虻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湖北秦龙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无法律约束力之框架协议. 根蚣苄,湖北秦龙与本公司彼此须本著真诚态度进行磋商,确保尽早及无论如何最迟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湖北秦龙与本公司可能协定之较后日期 ) 订立正式协议. 根蚣苄,湖北秦龙将就分配本公司、湖北秦龙及中石油昆仑各自在目标公司所占股权与中石油昆仑进行沟通及协调.本公司拟购入目标公司之注册资本不少於51 % . 可能收购事项之代价有待湖北秦龙与本公司於签订正式协议时再作磋商,目前尚未确定. 按照框架协议所订之意向,湖北秦龙及中石油昆仑将负责在中国湖北省孝感市建设三个新CNG 加气站及中国湖北省孝感市内全部现有及即将投入营运之CNG 加气站之日常营运,并积极在当地建立业务联系.目标公司现时在中国湖北省孝感市营运2个CNG加气站. C
1 C 董事会谨此强调,截至本公布日期,湖北秦龙与本公司尚未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任何具约束力之协议.因此,可能收购事项不一定付诸实行.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遵照上市规则就可能收购事项另行作出公布. 本公布乃由本公司根鲜泄嬖虻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湖北秦龙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无法律约束力之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 日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 交易时段后 ) 订约方: (1) 本公司;
及(2) 湖北秦龙. 主体内容 根蚣苄,湖北秦龙将就分配本公司、湖北秦龙及中石油昆仑各自在目标公司所占股权与中石油昆仑进行沟通及协调.本公司拟购入目标公司之注册资本不少於51%.可能收购事项之代价有待再作磋商,将於签订正式协议时确定. 按照框架协议所订之意向,湖北秦龙及中石油昆仑将负责在中国湖北省孝感市建设三个新CNG 加气站及中国湖北省孝感市内全部现有及即将投入营运之CNG 加气站之日常营运,并积极在当地建立业务联系.目标公司现时在中国湖北省孝感市营运2个CNG加气站. 框架协议亦订明拟由湖北秦龙及中石油昆仑负责就建设及营运CNG 加气站向相关政府部门申领一切相关许可、批文及牌照. C
2 C 正式协议 根蚣苄,湖北秦龙与本公司彼此须本著真诚态度进行磋商,确保尽早及无论如何最迟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本公司与湖北秦龙可能协定之较后日期 ) 订立正式协议. 正式协议须 载有(包括但不限於)在类似框 架协议项下可能 收购事项之交易 中卖方一般作出之陈述、保证、承诺及弥偿. 倘未能於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或本公司与湖 北秦龙可能协定 之较后日期)或之前订立正式协议,框架协议即告失效. 独家性 根蚣苄,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湖北秦龙本身不会(及将促使目标公司及彼此之董事、行政人员、雇员、代表及代理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就可能收购事项向本公司以外之任何人士或实体(i) 唆使、主动提出或鼓励作出查询或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