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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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中府〔2017〕122 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 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 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7 年11 月30 日-2-中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 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 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 放在实体经济上 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 知》(粤府〔2017〕90号),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优化企 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1.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国家、省规定的税额幅度内, 出台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非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下 调至2-1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下调至1-3元/平方米.落 实执行全省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的政 策.(市财政局、地税局负责) 2.降低企业办税成本.落实执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 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 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 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 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经企业申请并经省财政厅和省国税 局审批同意后,实行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从2017年10月1日-3-起,我市契税纳税期限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前. (市地税局、国税局负责)

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3.制定工业用地价格优惠政策.省、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 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经属地镇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提出申 请,可按项目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 起始价,需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省、市优先发展产 业由市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出具意见认定,用地集约要求由 市国土部门审核认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 息化局、商务局负责) 4.优先保障工业用地供应.制定全市统一的年度供应计 划,重点保障工业用地供应,尤其是重大招商引资、战略性新兴 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创新型产业等鼓励类项目用 地供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5.丰富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工业用地试行 弹性年限 出让 、 先租后让 方式出让, 先租后让 土地出让年限按 不高于30年设定.对于属于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 产业项目等的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期最高不超过50年;

上述项 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 属于我市工业重点发展产业项目需延长土地出让年期的,由属地 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集体决策后确定,最高不超过50 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

4 - 6.支持工业用地续期.严格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完善 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 相关规定,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使用申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且经评价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 定使用条件可以续期使用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建设用地 使用权,续期时的土地价款可参照原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结合 续期时土地所在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等,综合评估确定.(市 国土资源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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