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3 |
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 7.继续执行工伤保险费率阶段下调政策.我市工伤保险行 业类别为八类,其相应的基准费率0.2%、0.4%、0.7%、0.9%、 1.1%、1.3%、1.6%、1.9%,阶段下调后分别为0.2%、0.3%、 0.5%、0.6%、0.7%、0.8%、0.8%、0.8%.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 率浮动管理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8.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支持我市用户参与全省市场化用 电交易,加快培育售电市场主体,促进电力交易顺利开展.从2017年1月1日起,大工业电度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 时统一降低2.33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中山供 电局负责) 9.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随电量征收的标准为 -
5 - 每千瓦时1.4分).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 即两项基金分别每千瓦时降低0.18分、0.21分.(市财政局、发 展改革局、中山供电局负责) 10.落实电价改革措施.从2017年10月1日起,对电网企业 向用户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和临时接电费用标准在现有 基础上降低30%、降低天然气发电的上网电价3分/千瓦时,以及 对使用蓄冷技术的中央空调系统的电量实行蓄冷电价,采用峰平 谷电价的方式,大幅降低蓄冷用户谷期电价.(市发展改革局、 中山供电局负责) 11.降低天然气使用成本.从2017年3月10日用气量起,我 市非居民管道燃气临时最高限价每立方米降0.30元,管道天然气 终端销售公司在不超过最高限价每立方米4.20元的前提下制定本 公司的具体销售价格.(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五、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12.全面取消普通公路收费.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全市车辆 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普通公 路次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3.降低高速公路收费.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境内省属 国有交通企业的高速公路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试行合法装载货 运车辆通行费使用非现金支付卡(国标粤通卡)支付,可享受八 五折优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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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4.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补偿 机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担保的单户800万元以下且 年担保费率不高于2.8%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金补 助,每家公司每年合计最高可获得补助资金150万元.适当提高 低费率融资担保业务的补助标准,通过差异化的补助政策引导融 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担 保机构合理降低担保费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年担保费率不高 于2.0%.(市金融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15.降低企业转贷资金周转成本.设立15亿元的融资专项扶 持资金,专门为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续 贷条件的企业(房地产业除外)提供短期周转资金,帮助企业解 决 过桥融资 难题,降低转贷资金成本.(市金融局负责) 16.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我市境内外资本 市场挂牌发行上市的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省、市政策叠加.执行 广东省扶持企业上市有关政策,2017-2020年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 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 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 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 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我市对直接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补助,每家企业 补助资金不超过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