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义, 如出售方未能在本协议签署后四十五(45)日内办理完毕目标公司内部重组, 则收购方向出售方与收购方共同开立之监管账户支付剩余 70%转让价款的时间 亦将根据办理完毕目标公司内部重组所顺延的时间而相应顺延. 出售方应于收购方将转让价款总额的 70%支付至出售方与收购方共同开立 之监管账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