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3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迁安市质高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免烧砖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迁安市质高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 新建.

4、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

5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2 万元,占总投资的 5.82%.

5、建设地点

3 项目位于迁安市大崔庄镇擂鼓台村村南,地理位置的中心坐标为北纬 40.153454,东经 118.610087.项目周边关系简单,西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空 地,项目东侧、南侧和北侧均为空地,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侧 360m 的凤凰山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平面布置示意图见附图 2,项目周边关系 及周围环境敏感点距离关系图见附图 3.

6、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本项目属 于鼓励类、第十二项 建材

11 条: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 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冀政办发[2015]7 号) 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同时迁安市行政审批局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证(迁 行审投资备字[2017]23 号),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7、 三线一单 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150 号),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 三线一单 )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理. 项目建设与上述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迁安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第三次对接修改后),本项目位于迁 安市大崔庄镇擂鼓台村村南,根据迁安市生态保护红线图(见图 1),拟建工程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4 图1迁安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综上,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 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本项目建成后企 业粉尘废气排放量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根据区域现状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 项目所在地

5 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 境影响较小;

生产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即项目的建设 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①水资源 根据冀政函(2017)48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 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 项目不在地下水超采区、 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内. 项目建成后用水,用水量为 18750m3 /a,用水量较少,用水由厂区自备水井提供. ②土地资源 项目已取得迁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该项目用地规划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 , 地块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符合《迁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③供电 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引接,年用电量 29.54 万kW・h,能够满足项目生产、 生活用电要求. 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源能够企业生产需求,不会超出当地资 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二项 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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