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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12 月31 日止) 目录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9-10 母公司利润表
11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2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14 财务报表附注 15-85 -1- 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3204号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 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4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乐通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 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 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 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大华审字[2015]003204 号审计报告 -2-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 恰当的审计程序.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乐通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乐通股份公司
2014 年12 月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东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易仁洲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 年12 月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六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注释
1 26,557,989.33 107,607,130.2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注释
2 34,150,153.44 74,161,071.44 应收账款 注释
3 226,748,206.37 223,295,675.60 预付款项 注释
4 3,219,590.42 48,813,601.80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注释
5 3,649,374.36 4,600,513.88 存货 注释
6 101,466,585.61 91,361,409.5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