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3 |
14 市分管领导任组长, 会同省、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
14 个交叉考核组, 依据 《2018 年被帮扶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 《2018 年对口帮扶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 内容和要求,分别对被帮扶市、自身帮扶市和对口帮扶市进行 考核. 省对有脱贫攻坚任务地市,原则上每市随机抽查至少
2 个县、每县至少抽查
2 个镇、每镇至少抽查
2 个贫困人口较多的 行政村,每村至少抽查
10 户列入年度的预脱贫户,其中至少有
1 户为残疾人户.核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
6 ― 等. 2.对省级定点扶贫的考评.由省直机关工委、扶贫办、民 政厅、教育厅、国资委、金融办和人行广州分行牵头,分别对 省委机关、中直驻粤机关事业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高等 院校、省直和中直驻粤企业、金融机构的定点扶贫工作开展考 核评估.牵头部门将负责考核各定点扶贫单位的核查结果汇总 并分别形成考核评估报告后送省扶贫考核办(具体操作另文通 知). 3.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按贫困户名 册等间隔抽取、非贫困户随机抽取方式,每县至少抽查
2 个村, 每村至少抽查
10 个农户, 分别按 5∶3∶2 的比例安排建档立卡 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非建档立卡农户、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 困户.在抽样规模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6-2018 年预 脱贫户)按不低于 1%比例抽样,抽样总户数不少于
6200 户.其中,重点评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农业等行业部门在义务教育和贫困学生补助、建档立卡贫 困户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住房保 障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饮水安全、产业帮扶、就业扶贫、 党建扶贫等方面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的满意度.在完成各市、省 直有关扶贫单位因村因户帮扶工作成效评估及群众满意度测评 工作后,分别形成第三方评估总报告和各市各有关单位分报告 送省扶贫考核办(具体操作另文通知).核查结果既是省级重 ―
7 ― 点部门行业扶贫的综合评价,也是被考核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工 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组织部分. 4.汇总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在实地考核评估工作结束后, 省扶贫考核办分别听取各考核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汇报考核评 估情况,汇总形成各市的综合评价结果.
二、考核指标核查操作
(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惠州、肇庆等
14 市党政考核操 作1.实际减贫人口的真实情况【重点工作】.主要对各市实 际减贫人口数即预脱贫人口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按要求, 预脱贫人口必须在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用水、有电用、有电 视信号覆盖、有网络信号覆盖、子女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 保障、家庭有稳定收入或最低生活保障等
8 个方面全部达标. 其中,有劳动力预脱贫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同期全省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5%;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 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考核操作:此项指标分
4 档.由省考核组进村入户,随机 抽样拟列入当年的预脱贫户上述
8 个方面达标情况进行核实, 以地市为单位,按抽样预脱贫人口总数全部达标、误差率低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