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3 |
3 ― 月不少于
2 次,汛期的全面巡查每周不少于
2 次.汛期应严格按照防汛调度方案、应 急预案等执行. 4.0.7 泵站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采用计算机监控与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计算 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等.条件许可时,应对泵站实行集中监控 和联合调度.鼓励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提高泵站效率. 4.0.8 泵站管理单位应以集约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为原则,逐步推行管养分 离,委托专业养护企业承担维修、养护、运行工作. 4.0.9 沿海泵站应严密监测咸潮,建立预警机制,加强防范,在设备养护方面宜 提高标准. 4.0.10 大中型泵站应按照《浙江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每年 一次的考核.
5 组织管理 5.1 管理机构 5.1.1 泵站工程应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和管理单位. 5.1.2 泵站管理单位应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结合泵站实际, 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经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 准划定,并设置界桩、警告警示标志和公告牌. 5.1.3 泵站管理单位全面负责泵站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工作,依照本规程, 加强泵站技术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5.2 管理人员 5.2.1 泵站管理单位应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 》要求 合理设置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档案管理类、人事教育类、安全管理类、财务资 产类、工程管理类、工程运行类、工程观测类、灌排水调度类、信息管理类等关键岗 位,并配置相应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应占在编人员的 50%及以上. 5.2.2 大型泵站应设总值班,按 四值三班 轮换制配备人员,每个运行班设值 班长
1 名,配备 2~6 名值班员;
中型泵站设值班长
1 名,配备 1~2 名值班员. 5.2.3 总值班负责泵站的运行调度,掌握泵站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发生故障时领 导泵站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故障处理.总值班宜由站(所)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 5.2.4 值班长接受上级领导的开停机命令,负责当班期间安全运行工作,检查值 班员对安全和运行规定的执行情况,排除值班期间内发生的故障.值班长应有
2 年及 以上泵站运行管理经验. ―
4 ― 5.2.5 值班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巡视检查、设备操作、值班记录工作.值班员应 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保洁和环境管理工作. 5.2.6 泵站技术人员(或安全员)负责检查、指导各运行班的安全运行工作. 5.2.7 泵站管理单位应制订职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并纳入年终考核.技术人员 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技能,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5.2.8 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安全生产、岗位技能等.职工 每年应进行不少于
1 次的安全生产培训. 5.2.9 新进人员、转岗人员、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 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5.3 管理经费 5.3.1泵站工程应落实运行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 5.3.2 承担公益性任务的泵站工程所需的运行、管理、维修和养护经费,按照泵 站工程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对为农业服务的泵站工程的运行、维修和养护资 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5.3.3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应依据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和 《浙 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测算. 5.4 管理制度 5.4.1 泵站管理单位应制定岗位责任、运行维护、检修检测、安全管理、教育培 训、档案管理及工程大事记等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悬挂相关制度和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