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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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 《 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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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年3月2 0日(此件公开发布) ―
1 ― 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当前,我省环境 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但局部地区已呈下降趋势,个别区域大气污 染问题已经显现.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 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切实保护大气环境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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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号) ,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环境空气作为维 护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按照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原 则,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地区环境安全、影响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工作目标:到2
0 1 7年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 优良,部分地区持续改善. 昆明市可吸入颗粒物 ( PM1 0)年均浓度比2
0 1 2年下降1
0 % 以上,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其他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可吸入颗粒物 ( PM1 0)年均浓度比2
0 1 2年有所下降,环境空气 质量保持优良,其中昭通、曲靖、玉溪3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 到国家二级标准. ―
2 ― 安宁、个旧、开远、宣威4个县级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 善,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
其他县级市环境空气 质量保持优良.
二、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我省重点产业发 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强化城市 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 设立和布局.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节能减排,有序推进1 6个州、市人民 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严重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火 电、建材、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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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年底前,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搬迁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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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7年 底前要完成搬迁改造工作,特别是昆明市主城区的云铜股份冶炼 加工总厂、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要按期完成搬迁.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省指导协调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 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 二)严格节能环保准入 提高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强化节能、环保 指标约束,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对新增用能项 目,要实施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二氧化 ―
3 ― 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 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主要因素予以审查.未通 过能评和环评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 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和装备.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省指导协调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 境保护厅. (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综合运用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提前1年完成全省 十二 五 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 空气质量状况,争取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