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4 |
6 ― 放的要进行提升改造或者淘汰;
2 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要实施 脱硝改造;
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要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
现 役新型 干法水泥窑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1000吨/ 日以上的生产线推行烟气脱硝改造. 制定钢铁、水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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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清洁生产审核分年度实施计划,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定期发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制定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 油气回收治理计划,2
0 1 7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
开展有机化工、 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 司、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有关工业企业. 省指导协调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 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安全监 管局. ( 八)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广智能交 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积极推广 新能源汽车和天然气汽车.各地新增和报废更新出租车、城乡公 交车、城建公共服务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要逐步采购天然气、 双燃料等新能源汽车. 严格执行国家燃油质量标准.在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 ―
7 ― 标准车用汽油基础上,力争2
0 1 4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 阶段标准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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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5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 准车用汽、柴油.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辆.2
0 1 5年底前,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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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底前,基本淘汰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普洱、 丽江、临沧等市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各级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全面推行机动车 环境保护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加强在用机动车环境保护定期检 验,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机动车环境保护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 路行驶.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 司、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 省指导协调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环境保护 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 ( 九)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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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年底前,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完善工程建设工 地扬尘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 绿色施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 置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 ―
8 ― 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工地要进行清洗, 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2
0 1 7年底前基 本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县级以上城市要加大城市建成区内洒水等 防风抑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大型 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 省指导协调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十)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 预警体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