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4

5 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 志丹县经济发展局 《关于延安恒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备案 确认书的通知》志经项备[2018]259 号). 拟建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废旧轮胎

5 万吨,设计年产炭黑

18000 吨,钢丝

6750 吨,燃料油

21000 吨.

2、项目特点 本项目建设无生产废水外排, 废气主要为裂解气燃烧废气、 裂解炉残留废气、 炭黑收集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裂解油罐无组织挥发废气等, 通过有效收集并处理 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脱硫渣、除尘器收尘灰以及废机 油、含油细砂,通过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使废旧橡胶得到再生,可以提高固体废物利用率,变废为宝,具有 明显的环保效应.

3、环评工作过程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路线见下图: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33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修订),本项目类别为三十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中86 废旧资源 (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 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应 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延安恒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

1 委托书).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现场为空地. 环评单位在充分调查了解现状环境状况的基础上, 对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的 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预测和评价,依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要求,最终编制完成《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 稿).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中第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与《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促 进企业优化升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引导行业 健康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2012 年7月31 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 年第

32 号公告实施,本项目与行业准 入条件符合性分析见表 1. 表1《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 项目准入条件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项目必须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污 染防治规划,采用节能环保技术与生产 装备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中鼓励类中第 三十

八、环境保 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28、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29、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 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 农机、废塑料、废橡胶、废弃油 脂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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