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4 |
(2)负责做好各引航基地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和引航艇、委 托管理港航公务船艇的安全避风工作;
(3)根据指令结合有关单位申请,协助做好港域内生产作 业船舶、无动力修造船舶等船舶的安全避风工作;
(4)协助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舟山市港航指挥中心 (1)负责掌握台风动态,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2)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全市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 港口引航和调度等领域防台风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船舶动态;
(3)负责维护港航防台风工作信息平台,并利用信息化手段 对全市港航企业和在建水运工程防台风工作实施动态监管;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舟山市港航执法支队 (1)负责督促、指导各港航分局防台风工作期间港航企业 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罚工作,具体负责对重点、重大案件的调 查处罚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0 - 5.舟山市船舶检验处 (1)负责防台风工作期间相关船舶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6.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1)负责向在建水运工程传达台风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指 令;
(2)负责掌握、汇总、上报在建水运工程防台风工作情况;
(3)负责督促、检查在建水运工程领域防台风工作,指导 各港航分局开展协助、配合工作;
协助属地政府落实施工人员转 移措施;
(4)负责统计上报在建水运工程的受损情况,督促参建单 位尽快恢复建设.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办公室(交战办) (1)负责落实局机关防台风工作措施和应急物资、装备;
(2)负责安排局机关防台风值班工作,落实值班车辆和值 班人员后勤保障;
(3)负责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防台风工作信息;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8.安全监管处 (1)承担局 三防 办有关工作,负责履行综合协调职能, 确保指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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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9.港口管理处 (1)负责督促、指导各港航分局港口生产作业领域防台风 工作;
(2)负责掌握、分析辖区内港口经营企业、政府定点装卸 作业点、 港口辅助作业船舶和大型港口机械防台风工作开展情况, 落实相关处置措施;
(3)参与防台风安全检查工作;
参与组织协调抢险救灾人 员和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4)协助落实无动力修造船舶机动停泊码头;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0.航运管理处 (1)负责督促、指导各港航分局水路货物运输领域防台风 工作;
(2)负责掌握、分析辖区内水路货运企业、乡镇(街道) 水路货运安全管理机构防台风工作开展情况及所属船舶动态,落 实相关处置措施;
(3)参与防台风安全检查工作;
参与组织协调抢险救灾人 员和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1.航道管理处 (1)负责向局在建航道工程传达台风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 -
12 - 指令;
(2)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局在建航道工程防台风工作, 及时掌握、上报施工船舶防台动态;
(3)负责提前对防台浮筒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相关企 业做好防台浮筒的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统计上报局在建航道工程的受损情况,督促参建 单位尽快恢复建设;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2.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 (1)负责防台风工作中的人员思想教育、有关奖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