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4 |
(五)法律许可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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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方式;
(三)有权政府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
(二)项、 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 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四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设立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 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