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4 |
一、优化进口商品结构
(一)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充分 发挥国家和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 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提升我省产业技术含量和装备水平,促进引进消化 吸收再创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 积极扩大优质日用消费品进口,助推消费 升级. 鼓励亟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
对进口的高精 尖且省内尚处于空白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予 以审批. 支持地方建设进口商品展销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航空口岸申请设立 进境免税店,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南京海关、省药 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扩大农产品和资源性产品进口. 适度增加国内紧缺的农产品和 有利于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农资、农机等产品进口,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粮食、棉花、羊毛、食糖等农产品进口资质和配额,促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鼓―1―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励我省紧缺的资源性产品进口,促进高质量、低污染资源性产品的进口. (省发 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南京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
(四)优化服务贸易进口. 加大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和特色服务等高附加 值服务进口力度,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落实国家 《鼓励进口服务目录》,扩大建筑设计、商贸物流、咨询服务、研发设计、节能环 保、 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 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 展. 完善苏港服务贸易合作协议,深化会展、物流、咨询服务等合作,进一步扩 大相关服务进口.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 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南京海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外汇局江苏 省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培育进口主体
(五)壮大进口经营企业. 推动外贸流通企业利用渠道和业务优势,由出口 为主向进出口并重转型,积极拓展进口业务. 积极培育进口龙头企业,增强竞 争力和带动力. 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拓展全球直 接采购业务,通过设立自营销售平台、进口商品体验直销中心、分销连锁网点 等方式,拓展进口商品销售渠道. 培育壮大进口商品交易中心,鼓励经营主体 创新交易模式,做专做强进口业务,提高进口综合效应.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 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