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4 |
1 29 气动打标机
4 30 离型剂配比机
2 31 三坐标检测仪
1 32 拉力试验机
1 33 盐雾试验机
1 34 高低温试验箱
1 35 测氢仪
1 36 双头平移磁力机
1 37 离心热风脱水机
1 38 空压机
3 39 ROHS 分析仪
1 进口
40 影像仪+影像仪校正板
1 国产
41 X 射线实时成像检测机
1 42 超声波机
4 43 气密测试机
2 44 叠高机
1 45 打包机
2 46 真空机
1 47 冷却塔
2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江苏瑞振压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2 月由外国自然人出资创建, 位于南通高 新区金桥路北侧、金正路西侧,主要从事金属压铸件的生产以及销售自产产品并 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该项目占地面积
19901 平方米,总投资
12700 万元.项目
6 投产后具有年产汽车刹车零件
200 万个,液压零件
100 万个、散热类零件
260 万个. 我公司受江苏瑞振压铸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71、汽车制造业-其他 , 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职工约
200 人,三班制生产,年工作日约
300 天,提供一餐.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不属于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 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 且通过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通行审投备外[2018]14号). 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对照《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五)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 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项目所在地铸造产能以不突破南通鸿劲金属铝业有限 公司获批的铝合金液产能为准. 本项目所用铝液全部购自南通鸿劲金属铝业有限 公司,且该公司为本项目唯一铝合金液供应商(购买协议附后),因此,本项目 的建设符合区域铸造产能限定要求.
3、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建设项目位于南通高新区金桥路北侧、金正路西侧,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 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中淘汰和限制项目,市政污水管网已接管到位,符合区域用地规划和环保规划;
根据《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南通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 电子及电子器件、 机械汽配、 新材料新能源、 轻工、 食品、生物科技、纺织服装 ,本项目产品为上述产业中的机械汽配行业,因此, 符合高新区产业规划.
4、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判定 (1)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
7 根据江苏省政府文件苏政发【2013】113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 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通吕运河清水通道 二级管控区,距离本项目约 950m,因此,本项目不在通启运河及两岸 500m 范 围清水通道二级管控区内.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大气常规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总体环境质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