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4 |
5.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 三证合一 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原件) 5.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8 年5月28 日09:00-09:30,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
517 号区委党 校9楼第一开标室.接受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于
2018 年5月28 日09:30 在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
517 号区委党校
9 楼 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 日照政务网发布、 日照公共资源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凤凰山路 联系人:滕春 联系方式: 0633-296582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路东丽城花园西沿街南角 联系人:庄宜霖、孙国栋 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幼儿园玉泉分园电教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WT-RZLSH-2018057 第5页共84 页 联系方式:0633-7076577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附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 公司因 XXX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 ,现 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 XX,项目负责人 XX 在2012 年X月X日至 20XX 年X月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公司 二XX 年X月X日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幼儿园玉泉分园电教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WT-RZLSH-2018057 第6页共84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中所叙述的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幼儿园玉泉分园电教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幼儿园.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2.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 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 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 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 上两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日 照政府采购网:www.rzzfcg.gov.cn) .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 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 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 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 数据或资料. 3.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幼儿园玉泉分园电教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WT-RZLSH-2018057 第7页共84 页3.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历 天. 3.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