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4 |
300217 证券简称: 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 2013-02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4 号文核准,镇江东方电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东方电热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300 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5,2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5,993,580.0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246,42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5月13 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1)第1450 号《验资报 告》验证,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根据《招股说明书》, 公司拟募集资金 208,940,000.00 元,本次超募资金为 350,306,420.00 元.
二、公司历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情况
2011 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 币4,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1 年8月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实施年产
400 万套电 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武汉设立全资 子公司并实施年产
5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根据会议决 议: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期日为
2012 年2月29 日,公司已于
2012 年2月27 日,将前述全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对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郑州东方 )进行增资并实施年产
4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 2,000 万元全部计入郑州东方的资本公积, 此超募资金已使用, 项目正在建设中;
(3)使用超募资金 2,2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武汉东方 )并实施年产
5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其中
800 万元用于设立武汉东方的注册资本金,剩余资金计入武汉东方资本公积金, 此项目正在进行中.
2011 年11 月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2011 年12 月1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共计 8,500 万元投 资年产
600 万套新型水加热器生产项目,其中使用 6,500 万元竞拍了江苏大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港股份 )公开挂牌的镇江新区机电工业园 A 区 标准厂房及土地,设备购置为 1017.59 万元,流动资金投资 859.05 万元,其余 为预备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此项目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