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4 |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 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 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和距边界距离等. 6. 结论和建议――给出拟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 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拟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拟建工程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骏・雍景湾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齐河鲁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孙秀君 联系人 陈飞 通信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三王村(小学院内) 联系电话
13011717000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齐河县城南新区黄河大道以东,纬二十一路以北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336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7010 总投资 (万元)
198783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3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1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0 年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齐河鲁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11 月,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为适应市场需求,齐河鲁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
198783 万元建设中骏・雍 景湾建设项目,项目可规划用地面积 123365m2 ,规划总建筑面积 444114m2 ,主要为中 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 拟建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政策,本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投资建设方 齐河鲁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 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 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2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不属于《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环保厅于
2012 年5月14 日下发了《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鲁环函[2012]263 号) ,通知中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原则 进行了全面规定,建设项目的符合性见表 1. 表1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分类 要求 鲁环函[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