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4 |
重要内容提示: 延万华等六人与杜玉岱签署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于2018 年7月31 日到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延万华等五人于
2018 年7月31 日与董事长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 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 要约收购. 基于对公司董事长杜玉岱的认可和信任,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 经营和发展, 公司股东袁仲雪于
2018 年7月31 日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 . 本次签署的相关协议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情况
2017 年7月31 日,延万华、杨德华、周天明、宋军、周波、朱小兵等六人 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约定将其持有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 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
2017 年8月1日起至
2018 年7月31 日止. 鉴于上述委托管理期限届满,2018 年7月31 日,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 华,董事、副总裁周天明,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宋军,副总裁周波,副总 裁朱小兵等五人与董事长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约定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共计 120,395,7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6%)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 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
2018 年8月1日起至
2019 年7月31 日止.杨德华已从公司离职,本次未与杜玉岱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 议》 ,因此,自2018 年8月1日起,杨德华不再是杜玉岱的一致行动人.
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7月31 日收到董事长杜玉岱和股东袁仲雪签署的 《一致行动 协议》 ,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各方情况 甲方:杜玉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7,678,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4%;
由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青岛煜明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 77,4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
截至
2018 年7月31 日,延万华等六名股东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共计 124,403,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除处置权和收益权 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综上,截至
2018 年7月31 日,杜玉岱 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共计 459,500,28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1%,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乙方:袁仲雪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897,90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62%;
由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25,100,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综上,袁仲雪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 份合并计算后共计 68,998,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 关联主体均应与杜玉岱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