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4 |
管理责任人拒不 改正的,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单位可以拒 绝接收, 并报告所在地主管部门处理. 对公共机构以及企业生活垃圾投放不 符合分类标准的, 生活垃圾收集、 运输 单位可以拒绝接收. 市、 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 布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违法行为举报、 投诉的方式及处理流程和时限, 依法处 理举报和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有权向市、 区城市 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 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 期改正, 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以
50 元以上 200元以下罚款.随意抛洒、 倾倒或者 堆放生活垃圾的, 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改正, 对单位处以 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 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扫二维码看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 类管理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 详细内容 垃圾堆裸露, 现场多名巡防队员正在往上面覆盖防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