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4

3、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

300 米范围内土地利用 现状. 地理位置:该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双塘村,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厂界周围土地利用现状:本项目厂界北侧为苏州鼎新鑫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厂房,西侧为张家港市新潮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南侧为通达机械厂房,东侧为 其他厂房.项目周围概况图见附图 2.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不新建厂房,租赁张家港市港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厂房 5500m2 .厂区平面布置图具体见附图 3.

4、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常日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有效工作日

300 天, 年有效工作时间为

2400 小时. 劳动定员:本项目员工人数为

45 人.

6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内资,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双塘村.本项目主要从事建筑玻璃深 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江苏 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和《苏州市产业 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本项目属允许类,经审核,该项目符合《江苏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已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 镇人民政府备案,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不相悖.

6、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双塘村,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的建 设符合当地用地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从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分析,据查阅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的《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 目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限制或禁止用地范围内.

7、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太湖流域 三级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禁止销售、使 用含磷洗涤用品;

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 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禁止使用农药 等有毒物杀水生生物;

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等.项目无工 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塘桥片区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直接外排.所以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 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类项目,符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8、 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 相符性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 VOCs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15 米高 1#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收集的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得到有 效处理,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 号文)中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的相关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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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线一单 相符性 (1)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 划》和《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张家港市域范围内有

17 个生态红 线区域.本项目距离周边较近的生态红线管控区凤凰山风景名胜区 1.47km,本 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与规划相符. 表1.6 项目地附近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红线区域 名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区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与二级 管控区 边界距 离(m)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 积 一级 管控 区 二级 管控 区 凤凰山 风景名 胜区 自然 与人 文景 观保 护 凤凰山山体 位于张家港市凤 凰镇.范围为:东 至凤凰山茶园, 南 至山前路, 西至永 庆寺, 北至凤恬路 0.52 0.18 0.34 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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