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4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结论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所在区域宁津县的生态红线为: 德州市惠宁湖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代码为 SD-14-B1-06,外边界为一级 红线区外侧 20-100m,区域面积 1.671km

2 ;

Ⅰ类红线区边界为宁津县棉种 厂西部、 宁津县砖瓦厂南部、 赵庄村西北部、 陈万侯村东部, 面积 1.21km

2 , 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类型为水库,为宁津县惠宁湖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 区. 惠宁湖水库位于本项目西南侧 18.8km 处,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 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水资源等消耗较小,不开采地下水,项目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的上线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通过对各环境要素的监测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下水、噪声环 境质量较好,地表水已经受到污染.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 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 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宁津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该本项目对周

7 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负面清单 项目为白茬椅子生产项目,不在《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 (德政字[2017]34 号)所列建设项目负 面清单范畴.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的通知》中 三线一单 的要求.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宁津县杜集镇杜集村东侧,314 省道南侧,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见下 表. 表3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分析 结论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宁津县杜集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供水、供电 项目区供水、供电设施齐全. 交通运输 项目临近乡村道路,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地理位置比较优越. 外界环境对项目影响 项目周围主要为一般企业及道路, 周围企业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 较小.该项目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因此,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不大. 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间污染物产生量均不大,且没有有毒有害物质外排,噪声采 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 环境敏感点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为周围的村庄、社区等,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 目标为北侧 80m 的刘集村.项目营运期间污染物产生量均不大,且均得 到有效治理.因此,该项目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由以上分析可知,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三、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

(一)项目名称:年生产

3 万把白茬椅子项目

(二)建设性质:扩建

(三)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宁津县杜集镇杜集村东侧,314 省道南侧.项目北 侧为闲置车间;

东侧为乡道,乡道东侧为空地;

南侧为农田;

西侧为闲置厂区.项目地 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

(四)建设规模:项目年生产白茬椅子

3 万把.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组成情况见表 4.

8 表4 项目基本组成情况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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