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4 |
20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 南明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 (2019 年1月) 交易编号: 2019-ZFCG- 项目名称: 南明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类别: 服务 项目编号: YLZB2019/17 号采购人: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 详细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82 号联系人: 谢佳运 联系
电话:
18985108285 代理机构: 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贵阳市富水南路
196 号全林广场 C 栋10 楼2号联系人: 罗叶 联系
电话:
18585803931 2 /
20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员工
500 人,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
400 元/人/月.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人
1、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
2、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82 号
3、联系人: 谢佳运
4、联系电话/传真:
18985108285
5、电子
邮箱: /
五、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 2.地址:贵阳市富水南路
196 号全林广场 C 栋10 楼2号.3.联系人:罗叶 . 4.联系
电话:18585803931 . 5.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 监督
电话: 0851-85846056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
52 号3/20
第二节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餐饮服务商提供的医院食堂服务.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均按照国家、贵州省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17 年财务审计报 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
3 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出具资信 证明的还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 年任意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个体经营户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如不须缴 纳税收和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 文件范本)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 为无效投标.(提供网页截图,放在投标文件中),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良信用 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情况,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有效.投4/20 标单位为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户不能提供信用查询结果截图的,可自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