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04 |
2003 年2月9日-3- 航空器航线维修 AC-145-10 要求: (1)原理和设计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使用原材料应满足可预见的极限强度、刚度及其他性 能要求;
与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直接接触的材料必须不致对航 空器或航空器部件造成损伤;
(3)仪表和显示设备的精度、量程和稳定性应满足测试的 需要;
(4)动力源应满足按测试需要提供稳定、可调的动力供应;
(5)操纵机构应满足操作方便,并防止误操作的要求;
(6)电子控制和自动控制软件应满足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 的要求;
(7)工具设备的安全防护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8)工具设备制造过程中应有工作单卡和施工说明;
(9)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满足相应工作项目有关国家或行业 标准规定的资格要求;
(10) 工具设备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实物测试试验并能充分表 明其能达到相应适航性资料规定的标准. 7.3 对于复杂的自制工具设备应编制使用手册,并至少包括以 下内容: (1)原理说明;
(2)主要功能和用途;
2003 年2月9日-4- 航空器航线维修 AC-145-10 (3)使用说明;
(4)维护说明. 7.4 维修单位应对自制工具设备建立档案,并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 (1)原理和设计图纸;
(2)制造记录;
(3)实物测试试验记录;
(4)维护记录;
(5)使用困难记录. 8.自制设备的批准 8.1 凡本文件 6.中规定由维修单位自行批准的自制设备,维修 单位必须在维修单位手册中列明自制设备的审定程序,并按程 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8.2 凡本文件 6.中规定需报地区管理局批准的自制设备,维修 单位必须提供满足本文件 7.中规定各项要求的符合性说明,地 区管理局经审查满意后,将以函件的形式予以批准. 8.3 凡本文件 6.中规定由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批准的自制设 备,维修单位应向该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该机构组织的鉴定 通过后,将以鉴定书的形式批准. 9.民航总局授权的机构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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