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4 |
33 号鑫和中微创业园一期 3#厂房
3 楼2号, 主要从事食品制造.
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 《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其审查意见 (川环建函[2018]101 号) ,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前身为邛崃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以下简 称发展区) ,经开区总规划面积 13.3km2 ,分A、B 区.即经开区 A 区,原临邛工业园区;
经开区 B 区,原原酒基地.本项目位于经开区 A 区范围. 主导产业:A 区主导产业为食品饮料、生物医药;
B 区主导产业为食品饮料. 环境准入条件:
(一)鼓励类
1、符合规划区主导产业的项目;
2、与规划区主导产业相配套产业,企业效益明显,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 目.
(二)禁止类(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禁止新建燃煤火电、金属冶炼、制浆(含废纸制浆) 、屠宰、皮革鞣制、合成及 发酵制药等重污染项目;
2、禁止新引入印染染整、单独的表面处理、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制造、平板及 柔性显示器件制造等耗、排水量大的项目;
3、与园区生活空间冲突或经环保论证与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环境不相容,与居 住区紧邻且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项目.
(三)清洁生产门槛 -
4 - 入园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物耗、 能耗、 水耗等均需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二级及以上水平或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 本项目为食品加工项目,属于规划区主导产业,项目取得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管委 会入园情况说明(见附件) ,待环评手续完成后,办理《项目准入意见》 .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四川邛崃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 (2)项目与邛崃鑫和中微创业园一期工程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邛崃鑫和中微创业园一期工程环评批复(邛环临邛[2014]31 号)可知,邛崃鑫 和中微创业园一期工程建成后主要引入行业为生物制药、医药机械设备包装、医药成品 包装、机械电子加工、精密模具加工、绿色食品加工包装、附属医药、食品行业的配套 产业、酒类成品包装企业、酒类二次调配企业、酒类附属产品生产企业等. 本项目为食品加工项目,属于绿色食品加工包装生产企业.因此,与邛崃鑫和中微 创业园产业定位相符合. (3)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用邛崃鑫和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邛崃鑫和中微创业园一期工程 3-3-2 号厂 房(租赁合同见附件)进行建设.邛崃鑫和中微创业园一期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建字第 510183201739013) ,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同时,邛崃鑫和中微创业园一期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证》 (邛国用(2016)第3878 号) ,明确该项目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调查,项目位于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南江路
33 号内,租用邛崃鑫和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鑫和中微创业园 3-3-2 厂房. 在鑫和中微创业园区外,距项目场地北侧约 380m 处为金鼓村居民点 1(约34 户) , 距项目场地西北侧约 394m 为邛崃高宇集团龙池酒厂,距项目场地西北侧最近约 260m 处为金鼓村居民点 2(约16 户) ,距项目西南侧约 160m 处为成都恒诚药业有限公司, 距项目南侧约 88m 处为巴克斯酒业(成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