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4 |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
2 供水区域总体规划;
3 水 资源及用水量;
4 给水水质和水压;
5 水源选择;
6集中式供水工程;
7 分散式供水工程. 本规范中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邮 政编码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 本规程主编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4 目次1总则.1
2 供水区域总体规划.2
3 水资源及用水量.3 3.1 水资源.3 3.2 用水量.3
4 给水水质和水压.5
5 水源选择.6 6集中式供水工程.8 6.1 给水系统.8 6.2 水厂.8 6.3 输配水.10 6.4 安全性.13 7分散式供水工程.14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15 引用标准名录.16 附:条文说明.17
1 Contents 1General Provision.1
2 Water Supply Regional Master Planning.2
3 Water Resources and Water Consumption.3 3.1 Water Resources.3 3.2 Water Consumption.3
4 Water Supply Quality and Water Supply Pressure.5
5 Water Source Selection.6 6Central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8 6.1 Water Supply System.8 6.2 Waterworks.8 6.3 Wat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10 6.4 Safety.13
7 Decentral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14 Explan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1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6 Addition: Explannation Provisions.17
1 1 总则 1.0.1 为在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 提高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 1.0.3 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应制定区域供水规划和供水工程规划;
区域供水规 划的内容应包括供水的现状分析、总体布局与分区规划、预测需水量并进行水资 源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供水水源并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 施,提出工程管理、运行及资金等保障措施;
供水工程规划的内容应包括确定供 水设施规模、供水设施数量、供水设施布局及用地及供水设施分期实施计划. 1.0.4 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应服从当地乡镇的总体规划.给水工程规划应重视 近期建设规划,且应适应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应贯彻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防治兼顾、建管并 重 的方针. 1.0.6 应合理利用水资源,注重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的 保护与水质监测. 1.0.7 在规划水源地、地表水水厂或地下水水厂、加压泵站等工程设施用地时, 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8 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