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4 |
(三)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网络.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林地和草地,围绕已有调查发现 的重点土壤污染区域和污染源影响区域,开展农用地土壤环 境质量详细调查,并协同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调查.目前, 我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已全部完成,详查成果由省农业厅掌 握.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
4 - 以废旧电子拆解、电镀、化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印染、 铅酸蓄电池制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有色金属矿 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制革和医药制造等 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重点 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目前,我市已完成
410 家 企业的现场勘查和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和省的 统筹安排,逐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及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 确保
2020 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 业企业用地详查.
(四)科学规划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网络.按照国 家和省的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检测.配合国家、省基本 确定了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2018 年,按 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开展
6 个国控网土壤监测点位补充布设 及摸底监测工作,承担
240 个国控网土壤样品理化指标的分 析工作;
开展
24 个省控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现场复核工 作, 开展
188 个省控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摸底监测工作. 持续推进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20 年底前,实现土壤环 境监测点位八个县(市、区)内全覆盖.
四、做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
(一)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截止目前, 我市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
14 家, 由地方人民政府与企 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督促其自行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
5 - 责任书与监测结果均在地方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下一步将 持续对名单进行增补.
(二)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 属,2017 年起,结合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根据已开展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 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并进行动态更新. 目前,我市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污染地块名录,在全 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系统登记,并在各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 行公开.
(三)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 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 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 求的地块,可以进入用地程序;
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 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通过规划调整或进行治理修复,确保 达标后再进入用地程序.
(四)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新 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对于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 块,按要求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等,否则不得入库储备.
(五)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农用地土壤 环境质量档案,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 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 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 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