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9-11 |
第一章 采购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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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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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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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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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件52
第一章 采购邀请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 社会化用 工-保安 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 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社会化用工-保安 招标编号:DHZB-2018D-029 项目预算:$452.5021 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5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8412810 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华展国际公寓 B 座106 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文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2279331-601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 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供应商应为
2018 年-2019 年度 北京市政府采购物业服务定点综合查询系统-保安 类 入围单位. 1.4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大专以上学历,
5 年及以上行业从业经验 (提 供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年份不少于
5 年的行业从业的社保证明, 不限于目前 任职单位. )以及具有与采购人业绩要求相同的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从业业绩(提供合同 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合同,合同中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岗位;
合同中不显 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岗位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例如用户证明、中标通知 书、中标公示等) (注:除采购人提出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 1.5 供应商必须向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 向招标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6 供应商应具有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 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7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 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 无效投标被否决. 1.11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1.12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 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2.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12 月12 日起至
2018 年12 月18 日,每天上午 9:30 至11:30,下午 13:30 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2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华展国际公寓 B 座106 室. 2.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如需邮购,请另加邮资人民币
50 元) .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 2.4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 能购买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 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 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 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 (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18 年12 月25 日13:30 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25 日13:3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华展国际公寓 B 座106 室会议室.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4、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预计为
2018 年12 月25 日14:00,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5、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
6、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一览表 序号 岗位 工作 时长 门区数量 年工作 天数 岗位 数量 年工作时 长/小时 人数
1 门区值守岗:重点 门区岗位
12 1
365 4
17520 9
2 门区值守岗:一般 门区位
12 4
365 12
52560 26 序号 岗位 工作 时长 重点古建 院落数量 年工作 天数 岗位 数量 年工作时 长/小时 人数
1 重点古建院落岗位
5000 平米以上
12 1
365 4
17520 9
2 重点古建院落岗位
5000 平米以下
12 0
365 0
0 0 序号 岗位 工作 时长 一般古建院落及值班 点数量 年工作天数 人数
1 一般古建院落及值 班点岗位
8 1
365 1.45 序号 岗位 工作 时长 微型消防 站数量 年工作 天数 岗位 数量 年工作时 长/小时 人数
1 微型消防站
24 1
365 6
52560 26 序号 岗位 工作 时长 人均日工 作量/平米广场及 道路铺 装面积/ 平米 按面积计 算每天需 要人员数 量 按工作时长 及面积核定 的工作人数
1 巡视岗:巡逻
24 15000
34700 2.31 10.09 序号 岗位 工作 时长 水体面积 (公顷) 每10 公 顷设
2 岗,每增 加5公顷 增加 1岗 年工 作天 数 年工作时 长/小时 工日 数1巡视岗:冰面巡逻
24 15.11 3.02
45 3264
408 备注: ①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②根据采购人下达的每月或每季度工作计划及实际需求匹配每月或每季度工作时长, 总时长应等于全年工作时长. ③视成交供应商的项目完成和下年度的项目预算情况,在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和延续, 价格变化幅度较小, 且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 采购人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续签
2020 年保安服务项目合同.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资料, 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采购人:北京市紫竹院公园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5 号 联系方式:88412810 1.4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华展国际公寓 B 座106 室 业务联系人:李文玲
电话:82279331-601 1.6 预算金额:$452.5021 万元 2.1(4)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见《
第一章 采购邀请》 2.1(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2.1(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2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2.2(8) 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 8.1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 9.1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 份、副本:2 份、电子版:1 份 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仅限 U 盘) : PDF 及WORD 格式各
1 份. 其中: PDF 格式应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电子文档要求单独密封于 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电子版 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1.1 保证金形式: (不适用) 12.1(3) 采购人认可的情形:
1、 出现本章第
23 条的情况,采购活动终止的;
13.1 认可的情形:
1、供应商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未满足资格条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变动后,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的. 15.2(2) 磋商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0.1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 名21.1/21.2 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服务价格扣除比例:
6 % 21.3 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的货物价 格扣除比例:不适用 27.1 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人民币 43200.00 元. 适用于磋商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一总则1.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1.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见
第一章.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前附表. 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
第一章. 1.6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品目最高限价:见前附表.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 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 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前附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 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 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 品,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6) 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 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2.2 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 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 同总金额的比例.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 (或标段)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磋商. (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