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4 |
5、废弃物处理. 4.5.
1、化学品、油品的废弃物各车间应及时收集,分类存放,并由设备科统一处置. 4.5.
2、对盛放过化学品、油品的空容器,应集中存放于指定场所,由供应后勤科统一处理. 4.
6、化学品、油品的异常紧急情况处理. 4.6.
1、当化学品、油品在厂区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造成外泄等,依据《紧急应变管理程序》 处理. 4.6.
2、厂区内搬运发生意外时,按照《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程序》进行处理,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通 报供应后勤科. 4.6.
3、当盛放化学品、油品的容器破损、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人员受到严重伤害或起火、爆炸等恶 性事件发生时,依据紧急应变计划实施. 4.6.4 设备维修人员在维修、 保养设备时, 应将废油回收到废油回收桶内, 避免废油污染土壤及水体. 4.
7、定期检查. 4.7.
1、设备科对化学品、油品的使用设备应定期检查,各使用单位对化学品、油品的储放情况进行 定期检查. 4.7.
2、若发现异常情况,依环境纠正预防管理程序办理.
5、相关文件 5.
1、《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程序》 QEM/MZD-235-2003 5.
2、《酸碱贮槽作业指导书》 5.
3、《油贮槽作业指导书》
6、相关记录 6.
1、《染化料领料单》 需质量 环境 安全 体系认证企业,请与我们联系: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 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1 号五洲大厦
8 层(东街口) [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50001 Tel: 0591-87673061 Fax:0591-8767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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