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4

100 个左右的养殖小区,每个小区建 2-3 栋、肥 猪存栏

650 头/栋、年出栏

1300 头以上的生猪育肥栏舍. (4)乙方与代养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负责为代养农 户提供猪苗、饲料、疫苗、药品等投入品,并根据合同约定回收肥猪,同时,乙 方按合同约定向代养户支付代养费. (5)合作方以有偿流转方式获取甲方指定符合养殖用地标准且经乙方同意 地块的土地经营权

30 年用于母猪场建设.饲料厂、有机肥厂用地按土地招拍挂 方式供地,享受甲方工业用地政策.县级收费部分比照工业园区政策执行.

5、项目建设期限 母猪场预计于2019年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具体时间乙方将根据甲方行 政审批办事效率及土地获取进度客观因素进行调整. 生猪养殖小区由甲方组织建设,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50个左右,2019年9 月前完成50个左右. 乙方在绥宁县的年出栏生猪达到50万头以上时,在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后, 配套建设饲料厂1个和有机肥厂1个,在符合农业生态产业园项目申报要求时,乙 方创建农业生态示范园,力争2020年建成.

(二)项目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协助合作方流转项目用地,协调处理周边关系,便于合作方签 订土地流转合同,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

2、甲方补助合作方人民币肆佰万元,用于母猪场 五通一平 及一切基础 设施建设.母猪场竣工验收合格后,待乙方与合作方签订正式母猪场租赁合同, 甲方一次性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乙方的合作方,乙方必须做为鉴证人.如需增 加养殖基地,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相关项目奖补资金.

3、项目土地租金按每五年支付一次,30年租期内租金价格不变,土地流转 价格以合作方与土地出租方协商确定.

4、甲方负责组织各乡镇代养农户自筹资金建设100个左右的养殖小区,乙方 负责提供标准化猪舍和环保设施设计图, 按技术及建设要求指导各乡镇建设标准

4 化猪舍.由甲方统一组织环评,乙方对设计图合规性负责.代养农户环保处理由 农户按照乙方设计图施工,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项目建设方(乙方选定的合作方)向甲方缴纳总额为50万元人民币的履 约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期返还.项目开始母猪 场建设后返回履约保证金的50%,即25万元人民币;

母猪场设备安装完毕后再返 回50%,即25万元人民币.

6、 甲方负责组织的代养户养殖小区建好及与乙方签定 《委托养殖合同》 后, 乙方必须保证在30天内供给各养殖小区第一批仔猪;

各养殖小区每批肥猪出栏后, 在代养户遵守公司《委托养殖合同》以及达到投苗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在30 天内供给各养殖小区下一批仔猪.

7、在代养费的结算上,乙方每批次将与代养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 ,具体结 算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结算标准为依据. 每批次代养交货后的30个工作日内, 乙方将代养费直接支付给育肥养殖小区 产权所有人;

如甲方设立的产业扶贫公司获得育肥养殖小区产权所有人的代养费 收款授权, 代养费也可支付给产业扶贫公司,由甲方再支付给养殖小区产权所有 人(代养户) .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督乙方经营期间遵纪守法,依法经营.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相关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任成员,统筹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3.在本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提供经乙方认可的项目用地并协助签订土 地流转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若需省市审批的永久性用地的时限不在此规定时限 之内. 4.监督项目建设方按时动工、工程建设进度及质量情况,以及是否履行本协 议条款,要求乙方按时达到项目经营规模. 5.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及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