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4 |
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 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 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HJ―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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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测方案制定 5.1 废水排放监测 5.1.1 监测点位 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均须在废水总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排放总汞、烷 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莠去津、氟虫腈 的,还需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5.1.2 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 废水排放口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
1 执行. 表1废水排放口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排污单 位级别 监测 点位 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备注直接 排放 间接 排放 重点 排污 单位 废水总 排放口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自动监测 ― 悬浮物、石油类、色度 日月―总氮 a 、总磷 a 月(日) 水环境质量中总氮(无机氮)/ 总磷 (活性磷酸盐) 超标的流域 或沿海地区,或总氮/总磷实施 总量控制区域,总氮/总磷最低 监测频次按日执行 五日生化需氧量 月 季度 ― 挥发酚、总氰化物、氯苯类、硝基 苯类、苯胺类、苯、甲苯、二甲苯、 乙苯、甲醛、总锌、五氯酚及五氯 酚钠(以五氯酚计)、乐果、2C氯C5C氯甲基吡啶、咪唑烷、吡虫啉、 三唑酮、对氯苯酚、多菌灵、邻苯 二胺、吡啶、 百草枯离子、 2,2′:6′,2″- 三联吡啶,有机磷农药(以P计)、 马拉硫磷 月 季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 复等相关环境管理规定, 以及生 产工艺、 原辅用料、 中间及最终 产品(农药原药),确定具体的 监测指标 总有机碳、氟化物、硫化物、可吸 附有机卤化物(AOX)、总锰、动植 物油、磷酸盐(以P计)b 季度 半年 ― 车间或 生产设 施废水 排放口 流量、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 六价铬、 总砷、 总铅、 总镍、 苯并[a] 芘、总铍、总银、莠去津、氟虫腈 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 复等相关环境管理规定, 以及生 产工艺、 原辅用料、 中间及最终 产品(农药原药),确定具体的 监测指标 HJ―201 ―
10 ― 排污单 位级别 监测 点位 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备注直接 排放 间接 排放 重点 排污 单位 雨水 排放口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日c―非重点 排污 单位 废水总 排放口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自动监测 ― 悬浮物、石油类、色度、五日生化 需氧量、总氮 a 、总磷 a 季度 挥发酚、总氰化物、氯苯类、硝基 苯类、苯胺类、苯、甲苯、二甲苯、 乙苯、甲醛、总锌、五氯酚及五氯 酚钠(以五氯酚计)、乐果、2C氯C5C氯甲基吡啶、咪唑烷、吡虫啉、 三唑酮、对氯苯酚、多菌灵、邻苯 二胺、吡啶、 百草枯离子、 2,2′:6′,2″- 三联吡啶,有机磷农药(以P计)、 马拉硫磷 季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 复等相关环境管理规定, 以及生 产工艺、 原辅用料、 中间及最终 产品(农药原药),确定具体的 监测指标 总有机碳、氟化物、硫化物、可吸 附有机卤化物(AOX) 、总锰、动植 物油、磷酸盐(以P计)b 半年 ― 车间或 生产设 施废水 排放口 流量、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 六价铬、 总砷、 总铅、 总镍、 苯并[a] 芘、总铍、总银、莠去津、氟虫腈 季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 复等相关环境管理规定, 以及生 产工艺、 原辅用料、 中间及最终 产品(农药原药),确定具体的 监测指标 雨水 排放口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日c―注: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指标,须采取自动监测. 注:a 《农药制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之前,地方排放标准中有要求的,根据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开展 监测. b 适用于有机磷酸酯类农药的生产工艺. c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HJ―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