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4 |
1 - 汉办发〔2019〕35 号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办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 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已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委、区政府批准,现予 印发.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4月22 日-2-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安办字 〔2019〕9 号)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第二条 第二条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 为正 科级. 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三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不含中心城市规划区、高新区、恒口示范 区、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规划范围;
下同)住房和城 乡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 房地产发展、 建筑业管理、 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 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拟订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拟定全区城 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指导全区公园、绿化、燃气、市政基 础设施等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运营的管理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配合城市设计的 组织编制工作;
负责全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四)负责全区建设项目、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程竣工 验收等住房和建设领域行政许可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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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城镇建设和市政公 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指导城镇、 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重点镇、 文化旅游名镇、 宜居小镇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和发展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工作.制定全区住房保 障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 和组织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负责全区公(廉)租房和棚户 区改造工作,拟定全区公(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政策及规章制 度并组织实施,并负责资金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
组织拟订公房 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
(七)负责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监督管理.指 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中长期规划、政策 和规章;
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 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的 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危房治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的政策研究,制定全 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区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