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4 |
四、若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 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本公司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
五、若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 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贵州农金、姚文琴等
23 名自然人股东 贵州农金以及姚文琴等
23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3 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社保基金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还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 (财企[2009]94 号)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贵阳 工投持有的 12,194,840 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12,194,840 股限售时间为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11 月7日(星期三) .
(二)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29,282,45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0.5027%.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 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1 贵阳工投 292,210,422 35.9427% 292,210,422
0 2 贵州农金 23,929,732 2.9434% 23,929,732
0 3 社保基金 12,194,840 1.5000% 12,194,840
0 4 姚文琴 78,602 0.0097% 78,602
0 5 张若珠 78,602 0.0097% 78,602
0 6 东恒宪 78,602 0.0097% 78,602
0 7 闫光辉 78,602 0.0097% 78,602
0 8 罗礼清 76,290 0.0094% 76,290
0 9 徐彦 67,043 0.0082% 67,043
0 4
10 范华明 43,925 0.0054% 43,925
0 11 颜亨林 41,613 0.0051% 41,613
0 12 张运红 41,613 0.0051% 41,613
0 13 陈羽 39,003 0.0048% 39,003
0 14 胡开文 33,014 0.0041% 33,014
0 15 许帆 32,366 0.0040% 32,366
0 16 朱彬 30,054 0.0037% 30,054
0 17 向顺仁 30,054 0.0037% 30,054
0 18 向阳 30,054 0.0037% 30,054
0 19 李颖 27,742 0.0034% 27,742
0 20 尹昊 23,118 0.0028% 23,118
0 21 吴玉军 22,576 0.0028% 22,576
0 22 黄朝文 22,539 0.0028% 22,539
0 23 吴丽娜 22,070 0.0027% 22,070
0 24 肖曦 20,223 0.0025% 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