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 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维护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 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油气管网设施是指符合相应技术条件和规范, 并按 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履行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且已取得合法 运营资质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地下 储气库等及其附属基础设施, 不包括陆域及海域油气田生产专用集 输管道、 炼化企业生产作业区内的专用管道、 输送非商品质量标准 的油气管网设施、军工或涉密油气管网设施和城镇燃气设施.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其所管辖其他 海域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 城镇燃气设施公平开放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应当坚持保障安全、运行平 稳、统筹规划、公平服务、有效监管的工作原则,按照油气体制 改革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要求有序推进. 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除城镇燃气设施以外的全国油气管 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
2 规章和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问题,负 责海域和跨区域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 组织并指导各 派出机构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监管工作.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除城镇燃气设施以外的油 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能源、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 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镇燃气设施公平开放监管 工作. 第五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是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 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公开开放 服务的条件、程序和剩余能力等信息,公平、公正地为所有用户 提供油气管网设施服务. 第六条 相关油气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协调作用,参与油 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第二章 公平开放基础条件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 划的油气管网设施,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 第八条 国家和地方油气发展相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油气管 网设施互联互通、资源供应及市场需求中长期变化等因素,对油 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提出总体要求,为公平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3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接 入,逐步实现油气资源在不同管网设施间的灵活调配.油气管网 设施运营企业不得阻碍符合规划的其他管网设施接入, 并应当为 接入提供相关便利. 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的相关企业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调 度协同,保障油气管网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第十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对输送、储存、气化、 装卸、转运等运营业务实行独立核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 油气管网设施独立运营,实现和其他油气业务的分离. 第十一条 各地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减少油气供应中间环节和 层级,有效降低油气运输费用.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拒绝开放油 气管网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