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4 |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提供开放服务. 对不符合开放条件和要求,或存在信息造假、重大违约等行 为的用户申请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可以终止. 第二十三条 对由政府部门明确需承担国家或区域重大应急 保供责任的油气资源、 经国家确定的列入煤炭深加工产业规划的 煤制天然气和煤制油等油气资源,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可以简 化申请、受理流程,优先提供开放服务.
第六章 公平开放服务合同签订及履行 第二十四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与用户就油气管网设施 开放事宜达成一致的,在正式实施前应当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对 服务时段、服务油气量、服务能力、交接点与交接方式、服务价 格、油气质量、交付压力、管输路径、检修安排、计量方式、平 衡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等内容进行约定.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签
7 订的服务合同在 信用中国 网站备案(登记). 第二十五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 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取消合同执行,不得为提高管输收入 而增加管输距离. 第二十六条 用户应当遵守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发布的油 气管网设施准入相关技术管理准则和操作程序,按合同约定严格 履行油气资源交付和提取义务, 遵守合同约定的滞留时限等要求. 用户未按照合同约定充分使用油气管网设施服务能力的, 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情节严重的,油 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 按 照规定将违约用户情况报送有关部门列入油气领域失信名单. 第二十七条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油气管网系统平衡 运行的相关义务.用户未能履行相关义务的,油气管网设施运营 企业可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标准采取强制平衡措施. 第二十八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与用户应当对开放服务 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并对因泄密产生的后果 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将不予受理的 用户名单及相应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向国家能源
8 局或其派出机构报送油气管网设施相关情况, 包括管网设施基本 情况、运营情况、限(停)产检修计划及执行情况、输送(及储 存、气化、装卸、转运)能力及开放情况、对申请用户出具答复 意见情况、价格情况、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违约的用户情况等.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要求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和资料. 第三十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工作措施实 施监管,有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一) 进入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实施监管;
(二) 询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 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三) 查阅、复制与监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 通过企业数据信息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调取、分析.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可依法依规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 求限期改正.不属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范围的, 可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不 定期抽查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信息公开、 开放服务合同签订及 履约等情况,并适时将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对存在争议的开放事项,用户可在收到答复意 见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