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4 |
8 目生活污水纳管进入昆山市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满足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2011) 》 管理要求. 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 建设项目无含氮、 磷的生产废水排放, 不违背 《江 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 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修正本)》 的要求. 3)与263 专项行动计划的相符性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