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4 |
2 年以上,具备申请股票挂牌的主体资格条件.
三、本次申请股票挂牌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 、 《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东钢股份申请股票挂牌的各项实质条件核查如下: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东钢股份于
2017 年10 月由东钢有限以经审计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东钢有限设立于
2007 年9月22 日;
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 截止日为
2017 年12 月31 日,不早于股份公司成立日. . 本所律师认为, 东钢股份系由其前身东钢有限按照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 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持续经营自东钢有限成立之日起算时间已超过两个完整的会
7 计年度,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一)项、 《挂牌标准指引》第一条的规 定.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东钢股份的书面说明、 《审计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 的主营业务:钢丝绳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根据《审计报告》 ,东钢股份
2016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80,658,495.61 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417,312.59 元;
2017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98,833,313.01 元,其他业务收入为 399,812.42 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钢股份的业务 明确. 根据《审计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的持续营运纪录,没有进 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的情形;
公司最近两个完整年度即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0,658,495.61 元、98,833,313.01 元,累计不低 1,000 万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股本为
2100 万元,不低于
50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为 1.71 元,不低于
1 元/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中汇会计出具的审计报告, ........